为加速推进“人才强校战略”,加大高级人才引进力度,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,同时为完善我校高级人才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为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保障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引进原则

(一)尊重人才、公开选拔。人才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(二)统筹规划、重点突出。优先引进省级及以上学校优先发展的专业所需的紧缺人才。

(三)能力为本、德才兼备。人才引进既要结合身份(职称、学历)考量教学、科研、专业技能等业务能力,又要重视品德素质。

二、引进对象

(一)拥护党的领导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具有奉献精神。 

(二)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、较宽的知识面、较强的教学、科研能力和较深的学术能力。

(三)身心健康,有良好的个人品德,治学严谨,善于合作,团队精神强。

(四)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1.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正高,年龄50周岁以下;

2.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高,年龄45周岁以下;

3.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正高,年龄45周岁以下;

4.正高,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副高,或博士研究生,年龄40周岁以下;

5.教授级高级工程师,年龄50周岁以下;

6.本科及以上学历(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),高级工程师,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省级以上技术能手,45周岁以下;

7.留学归国的创新创业型人才,年龄45周岁以下;

8.学校急需的其他紧缺人才。

三、待遇政策

(一)给予办理事业单位正式编制,享受相应的国家工资、社会保障、校内岗位津贴等待遇。

(二)199911日前参加工作的高级人才,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计发一次性住房补贴;199911日后(含11日)参加工作的高级人才,学校按国家政策每月计发住房公积金补贴。

(三)学校按国家政策为具有正高职称的高级人才提供一套120M2及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指标;为具有副高职称的高级人才提供一套90M2及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指标。

(四)引进的高级人才,给予正高10-50万,副高3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。

(五)如不要经济适用房指标,则每月提供2000-3000元租房补贴,或学校提供青年公寓房1套,免租金,其它费用自理。期限三年,如在此期间买房,则从交房之日起延长半年或到三年期限为止;

(六)可解决符合条件的配偶工作问题;不具备引进条件的配偶可作为学院聘用人员安排工作,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(七)其它待遇由学校与高级人才协商确定。

四、组织领导

学校成立高级人才引进领导小组,由校长担任组长,主管人事副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,成员由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负责人组成,负责对学校高级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、领导和协调。领导小组下设高级人才引进办公室(设在人事处)。

五、引进程序

1.各院系、部门提出高级人才引进计划(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按学校人事议事规定执行),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、党委会审定。

2.人事处根据高级人才引进计划,发布招聘信息。

3.人事处对应聘高级人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,汇总后报主管人事副校长审核。

4.领导小组及相关专家对选取对象进行面试和综合考察,并确定招聘对象。

5.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研究确定人选。

6.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引进人员名单和待遇政策。

7.人事处与医务室联合组织应聘人员体检,医务室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招聘对象健康情况意见。

8.由人事处与用人部门联合组织进行政审,提出拟引进意见。

9.人事处与拟引进高级人才签订《永利皇宫官网》,明确相关的待遇、服务期限及考核要求等,并办理引进手续。

六、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